河南安平鎮對“小散亂污”木板廠(chǎng)下達限期拆除通知

2019-12-24來(lái)源:安平之聲熱度:8544

12月23日,河南安平鎮黨委副書(shū)記魯耘平帶隊到大史村、古樓村、張東張西村、鐵關(guān)督導檢查違法占地違規建設拆除工作,對排查出的違反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(huán)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》的“小散亂污”木板廠(chǎng)下達限期拆除通知,要求在6日內自行拆除,逾期未拆除的將組織執法力量依法拆除取締。

 河南安平鎮對“小散亂污”木板廠(chǎng)下達限期拆除通知

依法下達拆除通知的木板廠(chǎng)有:古樓村周業(yè)彩木板廠(chǎng)、周同民木板廠(chǎng),大史村楊現志木板廠(chǎng)、張修成木板廠(chǎng)、史同礦木板廠(chǎng)、郭志起木板廠(chǎng),代劉莊劉振杰木板廠(chǎng)、劉得林木板廠(chǎng),鐵關(guān)張家俊木板廠(chǎng)、張自得木板廠(chǎng)、倪金城木板廠(chǎng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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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編:思言